汉语言文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 2014-10-27 浏览次数: 676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汉语及中国文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等单位或部门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人文社会科学及相关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审美鉴赏、创造性思维、从事本学科领域基础性研究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社会实践诸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汉语言文学及相关文化现象的分析方法。

    3、具有语言文字表达,人文知识普及,运用专业知识在本领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在汉语言文字以及文学创作、传播和研究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具有较宽广的文化视野。

    6、具有不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以及从事本学科领域基础性研究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7、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三、学制与学分

    1、学制:四年

    2、学分:187

    四、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规定的学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蚌埠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2、主要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文化概论、外国文学、文学概论、基础写作、语言学概论、美学概论、比较文学、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国古典文献学(汉语言文学方向)、秘书原理与实务(文秘方向)。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专业实习(见习)与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六、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比例

    本专业课程(不含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分为公共基础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六大类。课堂教学总学时数为2468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为708学时,占28.69%;专业基础课为816学时,占33.06%;专业必修课为480学时,占19.45%;专业限选课208学时,占8.43%;专业任选课160学时,占6.48%;公共选修课96学时,占3.89%。

    本专业规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187学分(含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为42.5学分,占22.73%;学科专业基础课为51学分,占27.27 %;专业必修课为30学分,占16.04%;专业限选课13学分,占6.95%%;专业任选课10学分,占5.35%;公共选修课6学分,占3.21%;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不含课内实验教学)34.5学分,占18.45%。实践教学(包括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以及课内教学中实验、实践学时折算的学分)60.25学分,占32.22%。

    七、说明

    《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代码N036003)、《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代码N036004)由教务处按照《蚌埠学院〈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施方案》(院教字〔2008〕10)、《蚌埠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实施方案》(院教字〔2008〕11)的统一规定安排教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由教务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的要求安排教学,每门课程各计2个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