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试行)
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践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实践,是发挥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方式,是促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根据皖教工委函[2012]243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 基本要求
党组织、党员承诺要与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融为一体,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承诺践诺活动;要把联系和服务师生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突出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根据党组织建设工作和本人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推行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努力提高承诺践诺的水平。
党政机关、教辅部门、后勤部门的党组织、党员要把推进教育改革、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师生员工、提高工作效能、维护班子团结、廉政勤政自律等作为承诺践诺的重要内容。
教学系部、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党员要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加强教学科研、推进产学研合作、服务学生等作为承诺践诺的重要内容。
二、 方式方法
提出承诺。党总支(支部)承诺、党员个人承诺要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完成。党总支(支部)要逐级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建立承诺台账。
公开承诺。党总支(支部)、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在党总支(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校园网公示。
履行承诺。党总支(支部)、党员都要履行承诺事项,切实兑现承诺内容。党总支(支部)除对自身的承诺进行自查外,还要对党员承诺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对未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承诺事项的及时整改、提醒和帮助。
评议承诺。结合年度党组织报告工作、党组织专题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会议、党员专题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会议,进行评议承诺。具体方法包括,党组织及党员自评、党员互评、全体党员或服务对象测评、领导点评等。自评要实事求是;党员互评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服务对象测评,要扩大参与面,获取真实评价;领导点评,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三、 组织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党总支带头做好承诺事项,并指导好党支部进行承诺;党支部要按照党总支要求做好承诺事项,并具体负责党员承诺的具体组织实施,为党员履行承诺提供必要的条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带头承诺践诺,接受普通党员的评议,又履行领导职能,对基层党组织承诺践诺工作进行点评,发挥表率作用。
完善具体措施。党总支、党支部、党员承诺践诺工作要做到“三有”, “二满意”[即党总支、党支部、党员 “有廉政承诺、有岗位职责承诺、有年度重点工作承诺”;党员对党总支(支部)践诺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群众对党员践诺的满意率达到70%以上]。承诺践诺工作中的“三有”、“二满意”,列为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之一。
四、 附则
(一)党政机关各部门、教辅各部门、后勤各部门的承诺,在党总支(支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