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教学系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鼓励和支持基层党组织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合理规范地使用党建经费,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
党建经费指学院下拨教学系的党总支业务费和本单位预算内的党团经费等。党建经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与管理、组织生活、党员集体活动和服务党员等方面,使用范围包括:
(一)党员及建党积极分子培训;
(二)党报、党刊订阅;
(三)党组织、团学组织活动;
(四)党团学活动阵地建设;
(五)表彰和奖励先进;
(六)党团学工作需要的音像制品和设备;
(七)蚌埠学院院字[2008]27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支出项目。
二、使用管理
(一)党建经费由教学系党总支统一管理。党建经费预算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各教学系党组织应本着实际、节约、高效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二)各教学系党总支负责人负责对党建经费支出的签批。党建经费的开支标准和会计核算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教学系党总支要对本单位党建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自查,每年向全体党员公开、通报,接受党员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补遗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财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