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提高学院科研水平和整体实力,根据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继续实行院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制度。现就2010年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院级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须是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项目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在读),且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已主持院级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教师不得参与本次院级项目申报。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蚌埠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报送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
(二)请各系部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申报,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注意根据本次院级项目立项选题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建科研团队,对申报项目材料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质量。
(三)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项目,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经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研究项目,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予以立项。
(四)请各部门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稿,逾期不候。
联系人:邬旭东;
联系电话:3177259;
电子邮箱:wuxudong1972@163.com。
科 研 处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项目申请书.doc